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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校教學督導工作細則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和推動我校的院(系)級教學督導工作,根據(jù)《XX大學本科教學督導工作條例》相關精神,提出院(系)教學督導工作細則。
一、院(系)教學督導組協(xié)助教學院長(系主任)把好本單位本科教學質量關。
二、院(系)教學督導組成員人數(shù)視本單位本科生規(guī)模決定,一般由3至5位專家組成,由院系負責聘請,相關酬金由學校與院系共同承擔。
三、院(系)教學督導組主要工作:
1、通過隨堂聽課,檢查各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執(zhí)行情況。
2、召開學生或教師座談會,收集信息,適時向院系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,對本院系和學校的教學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3、對青年教師進行教學培養(yǎng)。組織青年教師崗前試講與培訓;審核青年教師填報的《崗前培訓考核綜合評價表》,對青年教師申請擔任主講教師進行審核;對本院系參加首次開課培訓的青年教師,進行教學現(xiàn)場的“傳、幫、帶”;組織開展本院(系)的教學觀摩、研討、競賽等活動。
4、對本院(系)的教師教學業(yè)績進行測評或考核。
5、參與本院(系)教學改革與建設的規(guī)劃、咨詢等工作。
6、適時作好教學督導記錄,每學期結束時交由院系存檔,并報教務處備案。
四、本細則自發(fā)布之日起開始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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